近年來,出租屋因為管理不規范,
出租屋主安全意識薄弱,造成了不少慘劇,
出租屋內消防安全經常被我們忽視,
危險稍不留神就會降臨。
事實上,無論作為出租屋主或是承租人,大家都要注意消防安全,如果出現過失造成后果,雙方是都有可能要承擔責任的。
出租屋里的消防安全隱患種類很多,以下三點尤為突出!
電氣線路混亂、老化
非法搭建違章建筑,房屋功能混亂
疏散通道不通,消防安全意識不足
那么,作為出租屋主和承租人
在消防安全方面都應該注意些什么呢
出租屋主 ◆消防安全
不能將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
建筑用于出租:
◆ 地下室、半地下室、廚房、衛生間、陽臺不得出租;
◆ 出租屋主應按每人一套的標準配備簡易逃生面罩、報警哨和手電筒等;
◆ 出租屋的窗戶或陽臺不得安裝完全封死的防盜窗;
◆ 不得堵塞出租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。
承租人 ◆ 消防安全
◆承租人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,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數、擅自轉租、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;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當自行或者通知出租屋消除。
◆承租人要自覺遵守消防法規,不私拉電線,不超負荷使用電器,安全使用燃氣;自覺維護樓道內的消防設施、器材,不占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出口;發現火災要迅速報警,起火后要第一時間逃生,不要貪戀財物。
◆承租人可在房內配備手電筒、毛巾、逃生繩、放煙面具和滅火器。這5件物品在逃生時大有用處。
出租屋消防安全人人有責
如果我們注意了自己的行為
對于出租房消防安全問題有所警惕
那么安全事故就會遠離我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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